【关注】新版报关单,请注意检务数据项的变化!

2018-08-01

为做好关检业务融合,满足检验检疫业务需求,新版报关单新增了4个检验检疫相关数据项修改了2个检验检疫相关数据项名称修订了5个检验检疫相关数据项内容调整了1个数据项的机构位置

 

 
 
 

新增数据项

01

第八项“境外收发货人”

 

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要求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

 

02

第十二项“货物存放地点”

 

填报货物进境后存放的场所或地点,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拨仓库、定点加工厂、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

例如洋山口岸进口的货物,填报码头名称“洋山一期”、“洋山二期”或“洋山三期”。

 

03

第十七项“启运港”

 

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第一个境外装运港。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代码表》填报相应的港口名称及代码,例如波士顿(美国),填写USA066;

 

如果实际启运港在《港口代码表》中未列明的,可以录入国别,例如美国,USA000;

 

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运送至境内区域的,填报《港口代码表》中的对应名称和代码,例如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993106;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在《港口代码表》中未列明的,填报未列出的特殊监管区,ZZZ900;

 

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报中国境内,CHN000。

 

04

第二十二项“入境口岸/离境口岸”

 

入境口岸填报进境货物从跨境运输工具卸离的第一个境内口岸的中文名称及代码,

例如货物从美国以海运方式运往中国,船舶抵达中国国境后,第一港靠泊宁波,货物未卸离,第二港靠泊洋山港,货物卸离,则报关时入境口岸填报311002,洋山港;

出境口岸填报装运出境货物的跨境运输工具离境的第一个境内口岸的中文名称及代码。

 

入境/离境口岸类型包括港口、码头、机场、机场货运通道、边境口岸、火车站、车辆装卸点、车检场、陆路港、坐落在口岸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

 

 
 
 
 

名称修改数据项

01

第三项“境内收发货人”

 

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收发货人

 

02

第二十一项“经停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运港修改为经停港/指运港

 

 
 
 
 

内容修订数据项

01

第二十三项“包装种类”

 

填报内容增加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以及植物性铺垫材料等。

 

运输包装即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填报运输包装对应的2位包装种类代码。

例如:使用再生木托作为运输包装的,在本栏填报中文“再生木托”或代码“92”。

若还有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植物性铺垫材料等,则在“其它包装”栏目的“包装材料种类”中,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填报2位包装种类代码,在“包装件数”栏目中填报对应件数数字。

例如:其它包装中含有纸制或纤维板制盒(箱)包装的,在本栏填报中文“纸制或纤维板制盒(箱)”或代码“22”。

 

02

第三十二项“标记唛码及备注”

 

填报内容增加原“检验检疫特殊要求”栏内容。

例如进口直接退运的货物,填报“直接退运”字样;属于修理物品的,填报“修理物品”字样等。

 

03

第三十四项“商品编号”

 

填报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号,新增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

例如申报进口商品“活龙虾”,需先在“商品编号”栏录入 “0306329000”10位数编号,再在“检验检疫名称”栏下拉菜单的“活虾”(代码101)、“鲜活或冷的带壳或去壳的龙虾(养殖)”(代码102)和“鲜或冷的带壳或去壳的龙虾(野生的)”(代码103)中,选择“活虾”检验检疫附加名称,系统会自动带入检验检疫附加代码101。

 

04

第十项“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

 

合并原“运输工具名称”栏和“航次号”栏。 

 

 
 
 
 

结构位置调整数据项

01

第四十二项“境内目的地(地区)”

 

由表头移至表体,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并新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选择填报境内目的地对应的县级行政区名称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