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下公告:
开展放行后验估指令通知内容查询流程的指引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告》(2016年第62号)以及《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2017年第25 号)内容,海关总署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货物放行后,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单位申报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进行抽查审核;特殊情况下,海关实施放行前的税收要素审核。相关进出口企业、单位应当根据海关要求,配合海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鉴于货物放行后税收要素抽查审核以放行后验估指令形式下达,故为拓展关企联系途径,提高联系效率,方便企业尽早获知海关要求,现就企业查询放行后验估指令通知内容作如下指引:
一、打开单一窗口进行登陆(网址http://sz.singlewindow.cn/dyck/?q=1),进入“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页面。
二、登陆后点击“货物申报”进入相应界面。
深圳海关
2018年11月5日
那这个公告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下面来解答一下:
1.以前的货物放行后验估指令,海关都是电话或邮件通知企业,现在不一样了,海关以后不一一打电话通知企业了。
2.以后货物放行后验估单证,企业需自行定期网上查询,了解单证状态,并在单一窗口上进行处理。
(点击刷新按钮可获取最新待办通知)
同样的配方,不同的味道!关于货物放行后验估指令通知,接下来各进出口企业还是自行网上查询吧,以便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单证状态。